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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件檔案 健康檢查申請書
1.本市所屬學校教師依「基隆市政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員工一般健康檢查補助表」規定參加健康檢查,以公假登記,並應在不影響教學情形下,採課務自理方式辦理,鼓勵教師同仁利用寒暑假無課務期間辦理。
2.由各受檢人自行選擇至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評鑑為合格之醫療機構、經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健 康 檢 查 品質認證之 醫療機構 或經勞動部認可辦理勞工一般體格與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進行檢查(https://www.csptc.gov.tw/News_Content.aspx?n=526&s=12063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