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請資格:
1.非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,且未領其他公費補助
2.學期平均成績在70分以上或操行成績80分以上(符合其一即可)
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:
(1)父母一方或雙方死亡 (2)父母一方失蹤 (3)父母一方重病 (4)主要負擔生計者失業(5)父母一方不負扶養義務致生活困難者 (6)家中突發重大變故致生活困難。
二、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14年10月17日(五)前繳交申請表、戶口名簿影本及相關資料至註冊組。
一、申請資格:
1.非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,且未領其他公費補助
2.學期平均成績在70分以上或操行成績80分以上(符合其一即可)
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:
(1)父母一方或雙方死亡 (2)父母一方失蹤 (3)父母一方重病 (4)主要負擔生計者失業(5)父母一方不負扶養義務致生活困難者 (6)家中突發重大變故致生活困難。
二、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14年10月17日(五)前繳交申請表、戶口名簿影本及相關資料至註冊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