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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主旨 基隆市 115 學年度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聯合甄選簡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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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內容

轉貼自:基隆市特教資源中心

基隆市特教資源中心公告連結:
https://kse.kl.edu.tw/news/791


節錄重要資訊:(其餘完整簡章,詳如上方連結附件)

■甄選資格:
(一) 具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,且具下列條件之一者:

1. 符合「身心障礙者服務人員資格訓練及管理辦法」第二條所定身心 障礙者服務人員之資格。

2. 三年內(自 112 年 6 月 17 日至 115 年 6 月 17 日止)起曾受聘擔任學 生助理員或教師助理員之服務時數,已累計達 800 小時以上之人員。

(二) 依「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」第 21 條規定,大陸地區人 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,除法律另有規定外,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 籍滿十年(應於 105 年 7 月 31 日前設籍),不得登記為公職候選人、 擔任公教或公營事業機關(構)人員及組織政黨。

 

■甄選名額: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,正取 5 名,備取若干名。

■進用日期:115 年 8 月 1 日起聘。

■工作地點:本校為需求服務學校之一。

115 學年度月薪制特教學生助理人員服務學校(如表三),勞務提 供之工作地點,以區域服務學校申請需求進行調派,並於寒暑假接受基隆市 特殊教育相關專業人員服務中心(以下簡稱特教專業服務中心)於區域服務 學校合理之調動。調動時應依勞動基準法第十條之一所列五款原則規定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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