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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澳快訊 轉知教育部修正「教師法施行細則」第18條。
基隆市政府 函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3年6月21日
發文字號:基府教前參字第1130126947號
主旨:轉知教育部修正「教師法施行細則」第18條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6月20日臺教技(二)字第1132301652D號函辦理。
二、檢附教育部來函、修正令及教師法施行細則第18條修正條文各1份供參。